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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阶段性任务的通知(2号文)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《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4 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》(京中校发202413 号)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自评自建工作推进,现下发审核评估工作阶段性任务。

一、提交材料

1. 问题清单

2. 自评报告初稿

3. 特色案例报告

二、材料要求

1. 问题清单中对问题的描述需具体,问题分析需深入,整改措施需可行。书写要求参考《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 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附件6)》。

2. 自评报告需内容丰富,数据翔实,特色突出,体例完整。书写要求参考《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 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附件7)》。

3. 对特色案例报告的名称、标题不予限制,可根据本机构特色自由发挥。但内容需包含:痛点、示范案例的内容、模式、特色、成效、及可能产生的推广应用价值 6 分。建议字数在 5000~10000 字,可根据需要匹配图片。特色案例的格式详见“附件 1. 特色案例的排版与格式规 范”文件。

三、提交方式

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 4 30 17:00 前提交至邮箱:yingpingban2024@163.com

  • 附件:关于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阶段性任务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