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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

各实践教学基地: 

    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 年)》和《北京中医药大学迎接 2024 年本 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(京中校发〔2024〕6 号) 要求,北京中医药大学将于 2024 年 10 月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,为做好学校各实践教学基地的迎评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 

一、主要任务 

    1.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审核评估工作小组。 

    2.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,制订审核评估工作计划。 

    3.组织开展自评、自查,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,主要工作如下:(1)材料准备:基地简介、教学管理体系、教学管理制度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、教学投入、师资队伍、教学设施、生活设施、近 2 年教学任务及相关教学材料、教学效果及成果、教学特色、发展规划等。(2)结合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,重点开展课堂教学、课程考核、教学查房、见习、特色模块实习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等专项检查(部分相关要求参见附件 1-4)。 (3)完成整体汇报用自评报告或 PPT。 

    4.直属附属医院按照学校整体部署继续推进。 

    5.大学审核评估督查组将对迎评工作的进程、质量和实效进行督查,保障各项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实施。 二、时间安排 

    1.2024 年 5 月 6 日-19 日各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自评、自建、自查。 

    2.2024 年 5 月 20 日-30 日大学审核评估督查组将对各单位进行校内自评和整改。 

    3.2024 年 6 月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诊断性评估,并制定整改清单。 

    4.2024 年 7 月-8 月 各单位根据整改清单进行改进,大学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。 

    5.2024 年 9 月完成评估专家考察期间的案头材料准备;组建完善迎评队伍,进一步细化职责;制定评估专家组线上和线下工作方案,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。 

    6.2024 年 10 月按照要求配合专家做好线上审核评估;按照专家组线下考察工作方案的要求,协助专家组做好线下考察工作。 

三、报送材料及时间 

    1.各单位于 5 月 15 日前报送迎评工作小组名单(见附件 5)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,实施方案应包括工作小组、工作计划、时间安排等内容,已经上报的直属附属医院无须再报送。 

    2.各单位于 5 月 20 日前上报自查情况整改清单(见附件 6),已经上报的直属附属医院无须再报送。 四、报送方式及联系人 

   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:yingpingban2024@163.com 

    联系人:杨星月 18810252833 刘铁钢 18618489066 姜 姗 18701677004

  • 附件:关于做好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